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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APP“乱跳转”再升级多方合力共建清朗环境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2-26 14:49

信息时代,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需要清晰的监管边界。近期,在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指导下,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重点企业,制定并发布了规范APP信息弹窗“乱跳转”新标准,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多位专家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该标准的更新基础在于公众对于优质内容筛选的需要,具体执行时应注重政企沟通,加强与平台侧协作,从广告主和消费者等多主体利益维护出发,推动互联网商业良性发展与监管水平提升。

平台合力 完善标准化处罚标准

从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提出“弹出广告应实现一键关闭”,到2022年《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提出防止“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推送频次过多过滥”“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等细化要求,互联网商业空间规范的监管力度在持续提升。

相较于以往标准,此次修订首次给予欺骗误导强迫行为以明确定义,并着重关注“摇一摇”形式,在设备加速度、转动角度、操作时间等参数上提供了参考标准,对于平台触发交互动作的判定阈值做出了更精确的规定。业内专家认为,这种更为客观严谨的处罚方式,意味着互联网商业空间规范化治理对于平台侧的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戴昕从过往法律法规梳理出发,介绍了平台角色在规范化治理中的变化。他表示,“弹出广告应实现一键关闭”对应的处罚是针对于广告主而非广告发布平台,但如何发布、是否显著标明、确保一键关闭,最后仍需要由平台来落实。2022年的管理规定把《广告法》中的要求直接以平台为对象提出,虽未明确平台的违法后果,但至少会成为相关部门针对平台开展监察执法的依据,形成各平台合规对此类问题加以关注的动力。

长期以来,我国已经走在了互联网发展的前沿,“摸着石头过河”成为应对变化时的常态。互联网平台往往通过提供大量的商业经验性反馈,助力监管规范的不断完善。

“相较于行政部门提出底线性质的监管规范,平台内部监管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的基础上,拥有更多自由来增减相关要求,由此可以更灵活地摸索出明确的规范界限。”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高校市场学研究会理事厉行看来,APP弹窗信息存在的问题,可以先在互联网商业平台调试观察,需要时再使用具有修订空间的行政规范加以限制。

供需对接 打造高效优质APP市场

尽管法律法规的框架在政府与平台的协力配合下不断完善,但是商业利益驱动下产生的弹窗信息,对于互联网商业生态的干扰仍旧存在。据广东省消委会日前发布的《2022年度互联网弹窗信息对消费者的影响调查报告》显示,近8成受访者经常遇到弹窗,具体问题主要集中在关闭难、容易误点、频繁出现、内容虚假低俗等方面。

“在标准方面,人们对于线下商业模式经营拥有经验性共识,但却对互联网环境中商业运作的手段使用限度仍旧模糊,这导致相关部门往往需要等到被监管对象出现显著的标签特征后,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厉行说。

那么,为何可以确定规范手机APP“摇一摇乱跳转”时机已到?

厉行认为,在众多可以实现产品曝光转化的方法中,APP摇一摇的形式是相对低价且效果较佳的选择。但是,市场内存在许多恶性广告占据这一显要广告位,导致正当竞争的广告主被挤兑。同时,由于用户大多不愿接受非自愿点击的弹窗信息,广告主也无法达到实际的曝光目的,反而恶化了寻求供需匹配的商业经营环境,影响到了多方主体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

厉行进一步介绍,目前,一些视频平台的变现方式,实现了以会员费而非广告费作为主要收入,这意味着消费者在支付面上更愿意为优质内容买单,对于劣质信息有了相当通识的判断。因此,我国APP市场已经足够成熟来接受集中整治。

“影响用户体验的经营方式本应被市场自发淘汰,但互联网的市场结构和商业模式都有一定的特殊性,‘免费内容+广告’的模式至今存在,是由于用户很难对企业竞争行为形成真正的约束。”戴昕认为,相比之下,行政监管方式是更为直接的解决手段,促使行业寻求更高质量的商业模式。

细化管理 优先保障用户体验

厉行表示,作为商业的润滑剂,广告是互联网创业重要的获客方式,能够打破商业垄断,助力中小企业创业,拉动更多新兴的技术与可能出现,形成可以影响国计民生的连锁反应。因而,政府对于APP市场弹窗信息的规范愈发严谨,而非直接取缔。

规范之余,重在执行。2月8日,工信部公布了今年第一批的《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对华为阅读、屈臣氏、便利蜂在内的46款APP进行了通报,并要求上述APP在2月15日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对此,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助理教授李伦认为,当前的处罚方式对于违规APP的威慑力度仍旧不足,缺乏对于企业盈利影响较大的处罚手段。虽然从应用商店下架的方式可以暂停用户增长,却很难确保APP不会对存量用户的权益继续侵害。

任何一种广告形式的规范管理,均应遵循“先放后收”的步伐,最终落在应用渠道、适用人群和使用场景的细化之上。“APP涉及的应用场景千差万别,很难有一揽子的整体性监管解决方案。”戴昕建议,在监管过程中,应当突出坚持以提升用户体验为核心追求的主旨。从用户的需求和感受出发,监管才能够有的放矢,而且可以和真正有诚意规范经营的企业形成合力,将不利于市场供需匹配的信息逐渐边缘化,压缩其生存空间。


(责编:孙红丽、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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