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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监管新技术,厘清概念是关键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10-24 19:38

不久前,英国人类受精与胚胎学管理局证实,英国首批体内含有三人脱氧核糖核酸(DNA)信息的“三亲婴儿”已经诞生。据悉,这是英国批准线粒体置换技术(MRT)可用于临床后出生的首批“三亲婴儿”。

自问世以来,MRT的潜在应用一直备受关注。在讨论推动MRT监管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哪些问题?对于存在伦理风险的新技术,我们又该如何看待?7月上旬,科技日报记者对相关专家进行了采访。

潜在风险仍待明确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北京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院研究员彭耀进告诉记者,MRT的基本原理主要是通过显微操作,将患者卵母细胞或受精卵中的细胞核DNA(核DNA)转移到由捐赠者捐赠的、拥有正常线粒体的无核卵母细胞或由此形成的受精卵中,由此使新生儿摆脱致病线粒体DNA,不受线粒体疾病困扰。

虽然MRT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阻断线粒体疾病遗传,但彭耀进指出,目前在MRT的临床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技术风险和挑战。

首先,即使是经过MRT治疗的胚胎,仍然可能存在少量来自患病母亲的异常线粒体DNA。另一方面,线粒体疾病可能并非仅由线粒体DNA突变引起,还可能由调控线粒体功能的核DNA异常导致。

此外,彭耀进还表示:“关于患者核DNA与捐赠者线粒体DNA的相容问题,医学界目前也存在争论。”乐观的观点认为,MRT只是为患者的生殖细胞更换一组“电池零件”,以使其正常发挥功能。而悲观的观点认为,非“原装”的“电池零件”可能与原有一系列装备,即核DNA,存在不匹配问题,从而影响机体原有功能的发挥。

“目前,我们对核DNA和线粒体DNA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了解还有限,患者的核DNA与捐赠者的线粒体DNA是否相容,以及对后代健康的影响,仍需要进一步研究。”彭耀进认为,从技术本身层面来看,MRT在临床应用方面仍处于初期阶段。目前国际上的相关临床研究案例较少,因此我们仍需要更多的研究数据来支持和验证该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需建立明确监管边界

MRT应用引发争议的原因之一,在于其带来的伦理挑战。

传统的伦理观念认为,后代的遗传信息只来自生物学父母双方。然而,通过MRT产生的受精卵遗传信息来自三个人。人们不由担心,MRT的广泛应用是否会对传统伦理观念产生冲击。例如,提供健康线粒体的女性捐赠者是否可以被认为是孩子生物学或法律意义上的母亲?通过MRT出生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是否会面临自我身份认同的问题?

对潜在伦理风险的担忧使得各国在监管层面对MRT临床应用慎之又慎,不同国家采取了截然不同的监管政策。例如,英国早在2015年便宣布MRT临床应用合法化,成为第一个正式合法化MRT临床应用的国家。但包括中国、美国等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目前仍禁止在本国开展MRT的临床研究及应用。

彭耀进表示,目前MRT监管面临的一个重要争议,即MRT是否涉嫌对人类生殖系基因改造。国际社会普遍禁止对人类生殖系基因进行改造。而MRT涉及对受精卵的线粒体DNA进行改变,对于是否属于对人类生殖系基因改造引起了诸多讨论。“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和解释对于确定MRT应用的合法性非常重要。如果将MRT定义为人类生殖系基因改造,那么它的临床应用将被视为违法犯罪行为。”彭耀进说道。

不同学者和不同国家的监管部门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存在差异。例如,英国立法者认为MRT不属于人类生殖系基因改造。他们认为线粒体DNA与核DNA存在区别,并且在作用方式上有所不同。“但也有人批评英国在这个问题上重新定义了基因改造。”彭耀进表示,与英国相反,美国医学研究所认为,即使MRT不涉及基因编辑,但它涉及对细胞内遗传物质的改变,因此属于人类生殖系基因改造。他指出:“对于这个问题的不同看法,首先取决于不同国家对于基因改造的定义和解释,而这种定义和解释在很大程度上与当地社会的伦理观念、文化传统、科技发展需求和政治立场等因素密切相关。”

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北京协和医学院人文和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张迪认为,很多国家目前允许第三方捐献配子的辅助生殖,因此“三亲婴儿”对现有的法律框架不足以构成挑战。但他表示“三亲婴儿”类似措辞是否会对公众造成误导,应严肃考虑。

彭耀进建议,在讨论推动MRT监管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应对几个重要问题进行充分研判。“首先,如何定义MRT的预期目的;其次,如何在法律中明确定义基因编辑和基因工程等术语;第三,如何根据核DNA和线粒体DNA之间的根本差异建立明确的监管边界;第四,由于不同类型MRT涉及不同的目标和方法,并具有不同的成熟度和安全风险,因此涉及不同程度的伦理可接受性,是否需要规定可使用的MRT类型。”他呼吁,确立MRT监管制度需要更广泛的多元化讨论,以便形成全面意见和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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