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支持起诉书“打破”家暴牢笼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2-12-05 21:10
本报讯(通讯员张玮 刘洋)结婚后,她长期遭受丈夫家暴,导致身体功能受损,精神分裂。经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判决准予王某乙与丈夫李某离婚,指定王某甲为王某乙的监护人。日前,丰台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
今年2月,王某甲通过丰台区妇联联系上该区检察院,讲述了妹妹王某乙的不幸遭遇。王某乙生性内向,且患有轻度抑郁,在父亲的安排下,于2015年与李某登记结婚。2017年,王某乙的父亲离世,李某便开始对王某乙频繁家暴,甚至持木棍当街追打王某乙,经邻居劝阻才停止施暴。在李某的持续虐待下,王某乙的身体、精神疾病不断加重,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后经判决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目睹妹妹凄惨遭遇的王某甲请求妇联指定自己为王某乙的法定监护人,并希望帮妹妹提起离婚诉讼。今年初,丰台区妇联依据与该区检察院会签的《丰台区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沟通协作机制(试行)》,向检察院移送了这一线索。受案后,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了解到王某乙长期被李某殴打、辱骂、冻饿,导致肢体功能受限、精神分裂严重,已无法正常生活劳动,缺乏基本生存能力。
由于王某乙无法全面陈述事实,提起诉讼存在举证困难,丰台区检察院在征得其亲属同意后,决定对王某乙离婚纠纷、申请指定监护人两案支持起诉。今年4月,该院向法院发出两份支持起诉书。经审理,法院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5月,法院判决准予王某乙与李某离婚,李某返还王某乙部分婚前个人存款6万余元,赔偿人身损害5万元;6月,法院判决指定王某甲为王某乙的监护人。
官司赢了,但是姐妹俩依然愁容难展。因为王某乙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困难;李某仍旧态度嚣张,随时可能滋扰、报复。今年6月,丰台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乙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向其发放救助金4万元。今年8月,该院向公安机关移送了李某长期殴打、虐待王某乙的相关线索。目前,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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