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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破题·破局”赋能高质量司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3-24 10:34

原标题:温县:“破题·破局”赋能高质量司法

温县法院干警对“僵尸企业”进行财产评估。

温县法院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化解纠纷。

温县法院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行政案件审理。

温县法院法官与调解员联合调解赡养纠纷。

温县法院走进企业开展防风险法律培训。

  近年来,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依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持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温县法院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加法”联动实现“乘法”效应

  府院联动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温县法院持续探索推进府院联动机制,致力构建社会治理大格局,以“加法”联动实现“乘法”效应,做好企业破产办理、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执行联动“三大文章”,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受外部环境和市场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部分企业难免在经营上遇到诸多困难,并处于濒临死亡的状态,特别是一些‘僵尸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严重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发展空间。”温县法院副院长刘长河介绍。

  位于温县产业集聚区的焦作永坤实业于2014年以项目用地及地面建筑物为抵押,获得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随后,该公司因故卷入两起刑事案件,分别被洛阳、焦作两地法院处以刑事查封。温县农信联社随即对其提起民事诉讼,温县法院也依法对该公司进行民事查封。因无法继续运营,也无力偿还欠款,项目停建、土地闲置,该公司成为事实上的“僵尸企业”。

  在存在多重司法查封、无明确法律条文可依的情况下,为盘活闲置土地,助推温县经济“二次创业”,温县法院与政府通力联动,以“腾笼换鸟”模式确保前景好、效益高、支撑强的蓝天资源项目顺利落地。创新推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主办、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创新实施“以租代供”,作为土地使有权未转让前的过渡性安排,破解了“两难”困局;二是灵活采取司法解封,经多方协调确定了“先行解封土地,变现价款按三方法院商定的方案保全,待共同协商确认分配比例后再行分配”的解决方案,不仅为县域经济发展、居民就业作出了贡献,而且在废旧资源利用、循环经济发展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行棋观大势,落子谋全局。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温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教育、示范、引导和评价功能,出台一系列司法政策和文件,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企纠纷,让市场交易更加具有活力,更加规范高效。该院先后制定《服务民营企业十项承诺》等16项文件,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中执行合同等指标居全省第一方阵。

  温县法院聚焦征地拆迁项目、道路运输行业中赔偿补偿等难题,以及纠纷易激化、易群访等普遍性问题,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合成立行政争议、道交赔偿、劳动争议、金融纠纷等一体化处理中心,实行联合办公、大数据共享、诉调无缝专业化解、快速支付的线上线下纠纷化解模式,推动纠纷专业、快速化解。2021年以来,依托一体化专业调解平台成功调解各类纠纷2320件,调处金额近3亿元。

  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经过法院判决,以及法官多次给我们做工作、讲政策、讲法律,我们感到再闹下去确实没道理!”孔某感叹道。

  2021年,温县法院受理了孔某等120余人诉温县张羌街道棚户区改造行政协议系列案件,该院采取示范性诉讼的方式,选取三件案件进行示范性裁判,在二审法院维持后,该院结合裁判结果向群众答疑解惑,使得其余120余户群众罢访息诉,取得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也对今后温县征迁类案件起到了示范性效应。

  为实现审判重心进一步下沉,温县法院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工作,大力改革审判管理模式,运用“诉前有效甄别、诉中充分举证、裁判准确认定”的三步工作法,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真正做到查明事实、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诉前有效甄别。强化法官对调解员的指导,要求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有效甄别案件最真实、最基本的情况予以固定。对在诉前化解不成的纠纷,制作《诉前调解情况复函》,将案件基本事实、争议焦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意见等记录在案,为法院准确查明事实奠定基础。

  诉中充分举证。审理时告知当事人要充分举证,并发放诚信诉讼告知书,释明虚假诉讼后果,以便对纠纷事实的认定。开庭时加大对争议焦点的举证质证,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同时要求当事人在一审环节将所有证据出示完毕。

  裁判准确认定。要求疑难复杂案件和承办法官把握不准的案件必须通过法官会议集体把脉,建立发改案件“法官自查、专家评查、审委会审查”的“三评查制度”,加大对未上法官会议发改案件的责任追究力度,倒逼承办法官准确查明事实,提升案件质量。同时严格落实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制度,努力让当事人服判息诉。

  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中,温县法院准确把握行政案件级别管辖标准,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搭建行政争议化解平台,采取法院与政府“1+1”的联动化解方式,对适宜调解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强化联动调解,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形成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制度机制,每年发布《行政审判分析报告》,实行常态化庭审观摩,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对案件如何进行实质性化解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行“靠前服务”“争议溯源”“柔性裁判”“示范诉讼”四大争议化解措施。2022年7月,温县法院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首批“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示范法院”。

  “司法体制改革作为依法治国的‘重头戏’,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司法系统内外多个部门、各类人群等诸多利益,任务繁重,必须打破惯性思维,敢于破题、破局,发挥职能优势,强底板、补短板、锻新板,才能激发审判工作活力,从而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温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志强表示。

  “无讼”村赋能基层治理

  “这起涉农损害赔偿纠纷,经过法官、律师、调解员和村镇干部共同调解,不仅解决了农户的急难事,也解决了我们信访干部的闹心事。”祥云镇政府工作人员感慨道。

  2022年3月,张某雇郑某用无人机为自家小麦喷洒除草剂,由于当天有风,除草剂落入王某种植的菜地,导致蔬菜大面积死亡。王某在找张某协商未果后多次到镇政府信访。接待人员因之前从未处理过此类纠纷,就相关法律关系、损失数额、是否存在过失等问题专门咨询温县法院祥云法庭法官,并与司法局调解员和律师到农业部门和蔬菜基地了解无人机操作规程、蔬菜行情。最后经联合调解,几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张某、郑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8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近年来,面对人案矛盾,曾为“地域小县、诉讼大县”之名困扰的温县法院经过深刻反思,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开展“无讼”村创建,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促进矛盾纠纷由“化讼止争”向“无讼无争”转变,激活诉源治理新格局。

  构建社会力量前端化解、法院裁判断后的“前店后厂”模式。温县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了系列文件,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全县平安与综治考核,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量,同时将全县16个调解组织、40名调解员纳入法院调解平台注册认证,联合司法局按照案件类型及地域委派各调解组织调解,逐月通报各乡镇万人成讼率和专职调解员调解情况,并定期对调解员进行培训。

  以“小网格”撬动“大治理”,运用县乡村三级网络专业调解组织诉外化解纠纷,构建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对诉讼案件做好诉前委托调解工作,因案甄别,分别移交乡镇调解委员会、驻庭调解员先行调解,在一个月内未能调解的案件,移送审判,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减轻法官办案压力,实现“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的彻底转变。2022年各调解组织诉前调解3295件,调解成功1482件。

  构建人民法庭“融入式”平台。制定《关于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规定》,人民法庭借助乡镇(村)综治网格,以及乡镇(村)干部、调解员等多方力量,将案件解决在诉前。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打造“庭村”共建、“一村一法官”、巡回办案和法治宣传“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神经末梢”,构筑“无讼”村“桥头堡”。各法庭每年向所辖乡镇(街道)呈送《白皮书》,对各乡镇案件类型、成讼案件特点及成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按照“支部建在庭上,影响带动村上”的理念,以法庭党支部为核心外延党小组,分别对接辖区乡镇,与村级党支部轮流开展主题党日交流活动,引导基层组织依法规范管理。借助县委政法委“六个一”服务平台,切实落实“一村一法官”制度,由法官对所包村庄矛盾纠纷进行网格化摸排,预防矛盾升级形成诉讼。实现诉调对接村级全覆盖,强化纠纷源头预防。三年来,包村法官共排查化解矛盾1230起。

  坚持到案发地、村委大院巡回开庭,在全县乡镇村建立了128个巡回审判点,将司法服务下沉至村庄农户,用充满乡土味的语言,上好“法治公开课”。通过“无讼”村创建,激活诉源治理新格局,全县基层治理能力大幅提升,诉外调解案件从1000余件上升到3000余件,民事案件引发的刑事案件、信访案件逐年减少。

  温县法院多措并举,诉讼案件数量从2019年的13915件下降至2022年的9013件。全县262个行政村中“无讼”达标村148个,“无信访”达标率达80%。2022年11月,温县法院“无讼”村经验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记者 赵栋梁  通讯员 张世伟)


(责编:温璐、梁秋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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