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主页 > 社会万象 >

学法时习之|一元网拍祖母绿戒指,商家拒发货?法院判赔5800元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6-10 15:52

小字号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官表示,案涉平台规则属于拍卖平台与平台内商家协议设立的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在商家违反合同约定时,消费者可依据该保证金的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消费者依法主张违约责任,在商家承诺的保证金责任不能满足消费者赔偿损失的诉请时,消费者有权选择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当然,若商家作出比法律规定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时,消费者亦可选择要求商家依照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广州互联网法院

编辑:温璐

(责任编辑: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