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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医疗如何摆脱“叫好不叫座”尴尬

来源:网络转载 时间:2017-04-27 13:58

  □ 本报记者  杜 晓

  □ 本报实习生 张佳欣 孟雨佳

  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多,上门医疗的巨大发展空间逐渐呈现在人们眼前。

  尽管市场前景被普遍看好,但是上门医疗仍然面临一系列不容回避的问题。

  可将医疗行为进行分类

  不久前,曾有媒体报道称,王女士想打美白针,就通过上门医疗App找了一名护士上门。没想到,这名护士上门后,没有看王女士提供的药品信息就直接给她配药输液了。输液大约10分钟后,王女士出现心慌、耳鸣、发冷等不适症状。大约过了两个多小时,王女士才逐渐恢复正常。后来,她才知道,这瓶美白针剂必须用250毫升的盐水稀释,而那名护士却只用了100毫升盐水稀释。

  类似的事例说明,上门医疗暗藏一定风险。

  “最大的风险在于,我们怎么通过立法来明确哪些医疗行为能够上门,哪些不宜上门。举个例子,换药可能问题不大,但静脉点滴就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现在也确实存在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应该放开,这主要是考虑到方便性。也有人认为类似静脉用药这种医疗行为存在风险性,还是应该在医院进行比较合适,因为万一产生不良反应,医护人员能够及时救治。”北京大学医学伦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王岳说。

  “我个人还是比较同意后者的观点,最好还是区分来对待。以后,政府部门可以将医疗行为进行分类,明确哪些医疗行为可以上门服务、哪些不能,这样比较合理,全放开或者全禁止都不太合适。”王岳说。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邓勇博士认为,上门医疗的首要风险是医护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比如医师证、护士证或者从事某项医疗服务的资质。其次,上门医疗的范围应该限制在比较初级的医疗服务,比如量血压、简单伤口处理等,一些复杂的医疗行为还是要到手术室进行。再次,在上门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要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进行,遵守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保护好患者隐私。比如,在输液过程中,医护人员不能提前离开并交待患者家人到时间拔掉针头。

  “如果是因为操作不规范、不谨慎、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过错方还是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现在不仅有社区医疗机构提供医护上门服务,而且也有商业公司提供这方面的服务,那么,潜藏的法律风险会更多。”邓勇说。

  根据服务内容确定价格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卫计委和北京市人社局联合下发通知,针对北京市今年医改新政涉及的部分价格调整作出新的补充说明,其中包括护士上门服务在内的5项医疗项目价格将执行最新标准。这其实也反映了政府部门对上门医疗服务的态度。

  不过,对于上门医疗的发展,邓勇用“叫好不叫座”来形容。

  “国家层面很希望推动这项工作,让一些慢性病患者、老龄人以及长期瘫痪的患者能够不出门就享受到医疗服务,但是有些社区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不是很愿意,也没有这个能力,还有一些患者及家属不是很接受。”邓勇说,“收费方面还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再加上一些社区医疗机构人手不足,还承担着很多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比如打疫苗、建健康档案等。一些患者及家属对上门医疗不是很信任,对于上门医疗医护人员的资质和水平不了解。”

  根据北京市公布的价格标准,主管护师上门服务费为20元/次,护师、护士为10元/次。“护士上门服务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均为丙类。

  另一方面,大多数上门医疗App平台还是以自费为主,没有纳入医保范畴,有的上门医疗平台正在向这方面努力。

  据媒体报道,2017年,某上门医疗平台还将申请纳入长期护理险和医保报销服务目录,通过保险或医保购买服务,降低上门服务消费的门槛。

  “关于收费问题,我觉得如果是医保报销,那就应该纳入到政府定价范围,因为一旦医保报销肯定要涉及到物价部门核定价格。对于价格的核定,我认为应该有一个听证过程,也就是由利益相关的各方代表在政府组织下进行听证,确认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合理价格。”王岳说。

  对于北京市最新公布的护士上门服务标准,王岳认为,除了区分人的职称之外,更重要的是根据服务内容来划分价格,不应该只关注职称问题。“这样的价格划分观念值得商榷,实际上应该根据护士服务的主要内容来决定价格,比如耗时、难易程度等”。

  利于缓解看病难挂号难

  目前,上门医疗在制度层面的通道已经打开。

  2016年,国家卫计委修改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用来引导医师自由执业。除此之外,国家卫计委下发的《“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允许医务人员通过兼职获取报酬,探索医师自由执业。

  针对医生提供上门医疗服务是否合法一事,北京市卫计委也曾公开表示,在这方面的政策已取得新突破,目前已解决居家上门开展医疗服务现行法律法规矛盾问题。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复,明确医疗机构以家庭病床、巡诊等方式开展的医疗服务,属于合法执业行为。

  北京市卫计委还表示,下一步,将从老年人需求较高的项目开始,制定《居家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目录》,逐步规范居家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规范等。重点针对高龄、失能、空巢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按照本市提出的建床类型、收治范围、管理要求及工作规范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北京市丰台区已经在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的先期试点,为辖区内高龄、困难家庭中不能自理和半自理老人提供居家上门医疗服务。

  “上门医疗总体还是不错的,毕竟给了老百姓很大的便利。”王岳说。

  对于通过互联网发展上门医疗,王岳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规范管理,把握好什么是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供的服务、什么是不能的。比如,一些咨询是可以的,但是一些诊断性的和处方性的行为,我觉得还是要现场完成,不能通过远程,这样有非常大的风险。医疗行为一旦错了,就很难有弥补的机会”。

  “现在一些社会资本也认为上门医疗是一片蓝海,都很感兴趣,但从本质上来讲,医疗行业是一个高门槛、高要求、风险大、投资周期长、回报慢的行业。现在公立医疗机构的上门医疗发展尚且面临一些困难,对于社会资本来说更难。尤其是对于社会资本投资的上门医疗项目,往往属于自费医疗,老百姓有医保,为什么要选择自费医疗?而且对于社会资本而言,要想吸引一些高水平的医护人员也存在困难,提供的上门医护服务往往停留在比较初级的阶段,而且风险确实比较大。”邓勇说。

  对于上门医疗未来的发展,王岳认为,“我觉得还是要政府和社会共同推进其发展,单纯靠政府还不够,我们应该通过行业自治的方式提出一些规范,政府要做裁判员而非运动员,当然在时机成熟的时候,也应该完善立法,倾听各方意见,一定要有一个收放适当的平衡”。

  “上门医疗未来会朝着良性方面发展,是缓解看病难、挂号难的一个改革方向。但是如果配套监管制度、技术指南、配套措施、法律法规没有跟上,推动起来会比较慢。”邓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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