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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监察体制改革:首起北京市监察委移送案件正受理

来源:网络转载 时间:2017-05-25 19:57

聚焦监察体制改革:首起北京市监察委移送案件正受理

    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在京举行。敬大力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曾鼐 摄

  中新网北京5月25日电 (记者 曾鼐)针对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说,截至4月20日,全市三级院转隶工作全部完成;目前北京市通州区院已受理全市首起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将保障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平稳过渡,有序衔接。

  当天,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在京举行。敬大力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北京市检察机关正统筹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决定在北京、山西、浙江及所辖县、市、市辖区设立检查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实现对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今年4月,北京市16个区监察委员会已全部成立,主任、副主任等领导班子成员均已产生。

  敬大力说,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促进深耕检察监督主责主业。他表示,坚持“一切有利于办案,有利于改革试点顺利进行”的原则,全面梳理机构、人员配备和队伍思想状况,加强与市监察委员会的沟通协调,确保按照既定时间表完成转隶任务。

  截至4月20日,全市三级院转隶工作全部完成。符合转隶条件并实际转隶的检察人员共计765人,其中市、分五院共有侦防干警248人,符合转隶条件并参与转隶的干警共计227人;各区检察院侦防部门共有编制774名,共有侦防干警625人,符合转隶条件的为560人,在改革过程中因退休,调离、辞职等原因未参与转隶22人,实际参与转隶538人。

  同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正推进制度创新。敬大力说,下发了做好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工作的专门通知,明确检察机关内部工作衔接程序。会同市监察委员会制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形式标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等指导意见,保障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平稳过渡,有序衔接。他介绍,目前,通州区院已受理全市首起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力争将其办成精品案件。

  敬大力强调,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下功夫加以解决。例如,在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中,与监察委员会的办案协作,线索移送,制约制衡等机制尚需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面临“怎么转”“向哪转”等难题,亟需结合中央顶层设计,加快探索步伐。

  当天,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该报告提出建议。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维林说,要提高认识,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机制,全面提升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加强检察监督,体现法律监督质效。刘维林说,要加强与市监察委员会的协调沟通,在办案业务、程序和机制上形成共识和对接。(完)

(责任编辑: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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